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关于做好实验教学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做好实验教学资料整理及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课程相关资料准备及要求
(一)指导教师根据开课计划、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班级课表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每个实验项目罗列一条,实验教学场地如需调整到校外进行,需要在进度表内体现,并填写《实验教学场地调整申请表》,要求纸质和电子版。
院系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指导教师开设项目与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内项目设置相同,杜绝同专业同实验课指导教师不同开设实验项目不同的现象。
(二)无实验指导教材的实验课程,指导教师应根据承担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及学校实验室条件编写实验课实验指导书,并发给学生,要求:电子版。
(三)各院系汇总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及实验项目,审核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出情况,确保开出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并填写《实验项目汇总表》,要求:纸质和电子版。
(四)教学秘书收集本开课单位开设实验课程人员信息,填写《实验指导人员情况汇总表》,要求纸质和电子版。
二、上学期实验课程材料收集及报送工作
(一)院系收集并保存上学期开设实验课班级实验报告及实验成绩单,电子版或纸质版。
各院系收集学生实验报告,同时认真检查指导教师开设的实验项目是否按实验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是否开出并完成大纲内要求开设的所有实验项目,指导教师是否对学生实验报告进行了批阅等。指导教师对没有完成的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进行书面说明并提出解决方案,院系汇总开设情况并形成相关报告报送教务处。
(二)每位实验指导教师提交一份学生优秀实验报告(电子版),由院系收集并报送教务处,并填写《学生优秀实验报告汇总表》,纸质(盖章并签名)和电子版。
以上所述材料要求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