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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院会计学、市场营销学、新闻学重点专业建设的通知
2014-12-30 09:46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馆、中心:  

为推进我院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特色发展,打造省级名牌专业,现将我院会计学、市场营销学、新闻学重点专业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建设要求  

专业建设周期为3年。各重点专业要制定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具体措施,并有实施计划。  

(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依据社会发展需求,明确人才培养定位,发挥产学研在人才培养中的协同作用。加大理论教学创新,拓宽实践教学渠道,建立理论结合实践教学的有效机制,形成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促进教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教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三)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  

瞄准专业发展前沿,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加强课程、教材建设与改革,并建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四)实践教学改革  

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引入校外实践资源,使行业企业成为重点专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与受益主体。  

(五)教学团队建设  

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组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六)教学管理改革  

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改革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七)专业影响力提升  

重点专业应充分发挥专业综合优势和对其它专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提倡专业间相互开放与协作,全方位提高资源共享程度,提高建设效益。应设立重点专业建设展示网站,及时展示建设成效。  

二、专业建设管理  

(一)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和监督,在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中期检查、期末验收制度。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经费支持等方面。对没有达到建设要求的专业,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称号。  

(二)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由学院统筹,财务处统一管理,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应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进行分项明细核算,按预算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课程与教学资源开发、师资队伍与教学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等。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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