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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践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3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

   

华商教〔2015〕57号  

关于开展实践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活动,教务处将组织实践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实验(训)课、毕业(专业、课程)实习、学年论文、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的档案材料及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档案材料。  

二、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重点为2012年、2013年、2014年6个学期的档案材料。  

三、检查进度  

检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院系自查。由各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牵头,各教研室主任逐项清理实践教学活动的档案材料,做好归类和汇总;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第二阶段:教务处检查。  

四、检查组成员  

组长:郭镇方  

组员:陈宏敏(副组长)、朱越超、刘耀东  

五、检查时间  

(一)各二级学院、系自查时间:3月10日~4月10日  

(二)教务处检查时间  

工商管理系、外语系:4月13日~4月17日;  

公共管理系、文学系:4月20日~4月24日;  

艺术系:4月27日~4月30日;  

经济与金融系、信息工程系:5月11日~5月15日;  

会计学院:5月18日~5月20日  

六、检查要求  

请各院系在自查阶段清理好本院系的实践教学档案,在教务处检查组检查期间做好相应配合。  

 

附件:  

1.二级学院、系实验(训)课教学档案检查记录表  

2.二级学院、系毕业实习教学档案检查记录表  

3.二级学院、系校外实习基地教学档案检查记录表  

4.二级学院、系学年论文教学档案检查记录表  

5.二级学院、系社会实践教学档案检查记录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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