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7〕103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通报2017届毕业实习资料检查情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华商教〔2016〕219号)文件要求,为落实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教务处对2017届学生的毕业实习资料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教务处于5月22至26日组织抽查了2017届学生的毕业实习资料。全院25个专业中共抽取45位指导教师的《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及120份《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包括外出实习申请表、外出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实习协议或合同、实习记录、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就总体情况来看,各院系都基本完成实习各环节管理任务并认真整理资料,装订有序。
二、存在问题
(一)《学生毕业实习手册》检查情况
1.装订顺序有误。部分学生实习手册资料没有按“外出实习申请表-外出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实习协议或合同-实习周记-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成绩评定表”正确顺序进行装订。
2.部分资料信息不完整。在《实习鉴定表》中,出现部分二级院系未审核及盖章确认;实习单位未给学生写实习鉴定,仅加盖该单位的相关印章等情况。
3.部分实习报告格式不规范,未按要求调整。
(二)《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手册》检查情况
1.填写规范性问题。如“走访单位人员”应指学生所在实习点的指导教师或相关管理人员,个别院系填写校内指导教师。“学生实习情况登记表”及“指导记录”、“个人工作总结”需要手写,有老师打印后贴上去。首页“实习指导教师要求”需要指导教师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签名确认,很多老师没有签名。
2.指导记录较少。部分教师指导学生八周只有一条相关记录,有的甚至整个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写的全部一致,如每条指导记录都是“实习指导、周记撰写”,指导记录内容针对性不强、不具体。
3.资料不完整问题。部分指导教师走访实习单位记录不完整,如没有实习单位人员姓名、单位印章或证明。填写《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手册》(下称《教师手册》)比较随意,如指导记录写“同上”,实习总结内容不够完整,未按要求总结实习生的基本情况,实习情况等,总结流于形式,惯用的语言套路,有的总结未写好不完整;
4.管理环节疏漏。有的院系缺少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对指导教师工作的审核,没有签章。
三、整改意见
希望各院系能够根据以上问题,对毕业实习的相关资料进行补充、整理,重视指导教师过程指导工作,规范《教师手册》填写,对每位学生相关指导记录不应只有一条;可集中指导,也可一对一指导,集中指导的记录可以在“备注”一栏内填写,对学生毕业实习材料必须按学院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