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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0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管理

各二级学院、系(部):

按照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计划,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机制的改革,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实现“创新强校工程”建设目标,现组织开展2020“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工作要点及历年项目开展情况,2020年度拟立项建设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共57项,其中包括:一流专业4项、特色专业1项、一流课程20项(含拟推荐建设的省级一流课程7项)、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2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期间或建成后都可由学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二、申报数量

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遴选出可行性强的建设项目,每个类别不超过2项。为推动学校一流课程建设,每个院系至少推荐申报1门一流课程。

三、申报要求

申报内容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特别是围绕加强专业建设与评估、本科教学质量提升、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课堂教学创新等环节进行新探索、新实践。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要求注重项目建设成果在教学实践中检验和应用推广,以实践为主的项目不要求必须发表高水平论文,但一定要有获得业界认可的成果实证材料;以研究为主的项目,注重原创性、前瞻性和普遍性,可以以研究报告和论文等形式结题。

四、申报条件

(一)本次申报面向本校专职教师、实验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校级课程类项目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余类别的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每位申请人只限申报一个项目,最多可同时参与另外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已有省级各类教研教改项目立项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三)已获省、校级“质量工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创新强校工程”正式立项的教研教改项目,不得再以同名或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五、项目经费预算

“创新强校工程”和“校级质量工程”专项资金中支出,参考历年配额比例资助各项目,拟资助经费总计160万元(详见附件1),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六、申报程序

申报者可参考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填写好《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好推荐意见,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以院系/部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782965113@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交予行政楼206教务处陈梓哲老师。

附件:1.华商学院2020“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资助经费预算

2.华商学院2020“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报指南

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级质量工程”任务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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