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
〔
2014
〕
232
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学院定于第10-12周(11月3日-11月21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重点在于学风、教风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 教学纪律
检查教师从事教学的态度及遵守教学纪律的情况,包括有无随意调、停、代课及缺课、迟到及提前下课等。
(二)课堂教学
1、检查教师教学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课件等各类教学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教师教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是否按教学进度授课、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教学方法是否得当等。
3、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学生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是否迟到、早退、缺席,课堂听课及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4、检查分层分类教学情况,包括大学英语,微积分两门课程课堂教学情况,教师是否因材施教、教学目标是否明确、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是否合理等。
(三)学生作业与实验报告
检查教师对学生答疑辅导、布置作业、批阅作业、实验报告及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
(四)实践教学
1、检查实践教学文件,包括实验、学年论文、实习等实践文件资料。
2、检查学生实验、实训课的学习情况,尤其是跨学科跨专业校内仿真综合实习平台。
3、实习基地评估材料检查(含合同、协议、申请表、综述材料、学生实习报告、总结等)。
(五)学风检查
1、检查学生课堂到课率,包括迟到、早退和旷课等情况。
2、检查学生上课情况,包括上课吃早餐、交头接耳、玩手机、打游戏、听歌、睡觉等现象。
二、检查方法
1、听课检查
根据《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听课制度(试行)》系(部)各级领导及广大教师要深入课堂听课,具体要求如下:系(部)主任(含主管教学副主任)听课节数不得少于8节,其中至少2节为实验课;教研室主任听课节数不得少于6节,其中至少2节为实验课;教师听课不得少于4节,如系部有开实验课,则至少1节为实验课;其他教学管理人员听课不得少于3节。各系(部)应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或观摩课。请各系(部)将听课记录表等相关材料于11月28日前报教务处。
2、检查教学文件、学生作业、实验报告、点名册(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表)
各系(部)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进行全面检查,每门课程至少抽查10%的学生作业。教务处将全面检查全院每个教师批改学生作业情况,所有教师在期中教学检查前需有三次以上点名,请各系(部)负责检查。教务处检查时间见附件1。
3、召开学生座谈会
各系(部)要分别召开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座谈会,收集和整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座谈会的内容,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教务处将分别召开2011、2012、2013、2014四个年级的学生座谈会,具体见附件2。
4、检查课堂教学情况
各系(部)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课堂教学状态,学生出勤情况及学习状态等。
三、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以系(部)自查为主,学院检查为辅,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并拟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于2014年11月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2、根据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请各系(部)认真填写《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登记表》、《学生座谈会记录表》等(见附件)。并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对教学中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于2014年11月2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附件8《期中教学检查实验指导教师教学情况记录表(实验部分)》、附件9《系实验教学检查记录表》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
1.《抽查教师布置作业情况时间安排表》
2.《学生座谈会安排表》
3.《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登记表》
4.《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5.《听课记录表》(可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统一领取)
6.《实验课听课记录表》
7.《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情况记录表》
8.《期中教学检查实验指导教师教学情况记录表(实验部分)》
9.《系实验教学检查记录表》
10.《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