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7〕141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新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17级各专业教学任务已经下达,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教材厅函〔2017〕1号)文件要求,按照学院现行教材管理制度做好教材选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的选用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教材的选用应遵循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原则。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人才培养规律,教学目标明确,取材合适,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每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套)教材,并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积累教学经验。未经教务处审核的教材不得采购使用并进入课堂,任课教师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教材及以外的其他读物进入课堂。
(二)优先选用教材
为保证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规划重点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司相关网站。
网址如下:
http://www.moe.gov.cn/s78/A08/gjs_left/moe_73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教材厅函〔2017〕1号)文件要求马工程类课程要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见附件1)。
(三)西方原版教材选用
初次征订的西方原版教材由任课教师提供使用需求论证报告,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自编(西方)教材使用申请表》(见附件4),所属教研室、教学单位主任进行风险评估及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二次评价,经专家评价及教务处审核“同意”使用后,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学院党委书记审核,经批准方可征订。
(四)自编教材的使用
首次选用自编教材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自编(西方)教材使用申请表》(见附件4)。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所属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匿名评审,报经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处统一征订。
二、教材征订程序
教材征订程序要严格按照学院要求进行,经办教师、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院系主任要层层把关,确保无漏订和错订、教材质量和水平能够满足教师课程教学和学生自学双重需要,优秀教材选用的数量和比例逐年增加。
三、日程安排
(一)7月12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教材订购单、订购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及西方原版教材、自编教材选用相关资料(样书、需求论证报告、教材使用申请表、专家评价表)报教务处。
(二)7月13日,教务处审核。
(三)7月14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自编教材及西方原版教材使用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论通知各教学单位。
(四)7月14日前,各教学单位报送《教材选用情况分析表》(见附件6)至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附件:1.44种马工程重点教材书目汇总表(2016年)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材订购单
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材订购汇总表
4.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自编/西方教材选用申请表
5.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自编/西方教材专家评价表
6.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材选用情况分析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