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4〕227号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为了做好本学期重修工作,保证学生学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2、2013级需要重修的学生。
(二)重修程序
1.需重修学生于10月8日11:00至10月10日17:00进入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并填写《修读课程申请表》(附成绩表1份)、《修读上课申请表》(每门课程1份)交至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修读课程限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
选课程序:登陆系统(内网:http://172.16.17.113,http://172.16.17.110外网http://119.145.67.59)——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在下拉项里选择课程——在弹出的表中通过点行尾选择某老师课程——点表底——点“选定”——在显示“保存成功”中点“确定”。
2.各系收齐《修读课程申请表》(附成绩单)、《修读上课申请表》,于10月11日10:00前交至行政楼201教务处教学科审核盖章。学生凭盖章后的《修读上课申请表》进行课程修读,《修读课程申请表》(附成绩单)保留在教务处教学科。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