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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0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

华商教〔2016〕220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

  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时间跨度长、过程复杂、意义重大的教学环节。为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范毕业论文指导和研究写作等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现就2017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计划(2016年10月17日—10月31日)

各二级院、系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制定毕业论文工作实施计划;领导工作小组名单和实施计划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同时进行毕业论文选题准备工作。

(二)拟定课题(2016年10月31日—11月11日)

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表》,报专业教研室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向指南》,再由专业教研室上报各二级院、系审批。

(三)审核、修订、确定课题(2016年11月14日-18日)

各二级院(系)组织本单位专家审核全部课题,提出修订意见,反馈教师修订后,批准通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向指南》,由各二级院、系统一向学生公布。

(四)组织学生选题(2016年11月21日-25日)

选题可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对在双向选择中不能落实选题的学生,由各二级院、系负责协调落实。学生选题确定后,由各二级院、系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分析表》,材料于12月2日前交教务处。

(五)师生见面(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

学生选题确定后与指导教师见面,明确任务,指导教师安排学生收集有关资料、阅读外文资料,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六)调研、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或毕业设计任务书(2016年12月5日—12月16日)

毕业论文采用开题报告评审通过模式,毕业设计采用任务书审核下达模式。学生结合毕业论文题目或毕业设计项目开展调研,资料收集、理论分析;然后指导教师组织开题报告会,教务处负责抽查。

2016年12月下旬,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命题、选题、开题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检查课题情况及主要研究内容目标、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表》(见附件),以及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或毕业设计任务书的填写与审批情况,由教务处汇总检查情况和整改要求,下发通报。

(七)撰写论文(2016年12月19日—2017年4月7日)

1.学生在2017年2月27日前完成初稿,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

2.各二级院、系组织做好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自查工作(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3月20日─3月24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发布检查结果通报。

3.学生按规定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于3月2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二稿。

4.4月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定稿。

5.2017年4月15日前,教务处组织完成对全院毕业论文(含设计说明书)进行相似度检测,相似度检测报告结果≥35%,学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6.各二级院、系在4月15日前组织好复评教师进行毕业论文复评工作。

(八)毕业论文答辩(2017年5月4日—5月12日)

1.各二级院、系按照相关规定审查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答辩工作安排及要求另文通知。

2.各二级院、系将答辩组分组安排、答辩日程安排与要求报教务处备案,公布答辩时间、地点。

3.指导教师按照评分参考标准公正评分。

4.各二级院、系组织答辩小组进行答辩,按照学院要求和标准公正评分,教务处检查答辩情况。

5.严格控制二次答辩论文的质量,二次答辩论文成绩评定等级最高为“及格”。

6.各二级院、系将毕业论文成绩录入系统(5月23日前完成)。

(九)评选总结(2017年5月15日—5月19日)

1.各二级院、系组织专家对本年度毕业论文进行评选,填写《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组织汇编《本科优秀毕业论文选集》。

3.各二级院、系总结毕业论文工作,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主要经验、成果、完成情况、成绩分布分析、学生情况及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今后工作建议等报教务处。

4.毕业论文材料由指导教师收齐交本单位,送学院论文室存档。

(十)毕业论文文本装订(2017年5月18日—5月21日)

毕业生论文全院要规范、统一装订与存放,毕业论文相关资料全院也需统一规范和存放。请各教学院系组织好本单位的毕业论文装订、存放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2017届毕业论文工作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激励机制,从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允许学生将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二)严格按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华商院201029号)执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讲师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论文数量不得超过15篇。个别毕业生较多的院系若具有此资格的教师不够,可由具有三年以上助教资格的教师担任,但每个指导教师能指导的毕业论文数量应控制在规定的10篇之内。

(三)学生毕业论文标准按《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论文模板”执行,各专业论文指导老师应将“论文模板”的电子板给学生,并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格式规范撰写毕业论文。

(四)各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有40%以上毕业论文 (包括不同科类毕业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各专业应积极开展调查报告型毕业论文撰写。

(五)针对2015届、2016届毕业论文专项检查结发现的各类问题,教务处修订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程》(含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各类教学文件、论文写作格式规范),呈学院审议,在近日内将颁布施行,各二级学院(系)必须组织指导教师、学生认真阅读理解,严格执行。

(六)2015届、2016届毕业论文专项检查结论通报及整改工作要求另行发布,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向全体指导教师传达,落实各项措施,切实解决本单位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七)各院系要加强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过程监控检查工作,从2017届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凡在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专项检查结论经申诉复议仍为“不合格”等级的论文,将按一般教学事故追究其指导教师的责任;凡因此受处分者,教学单位在尔后安排指导任务时应控制其工作量直至取消指导资格。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登记表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任务书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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