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7〕28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做好2017年3月份学生复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学籍管理工作要求,现将2017年3月份学生复学工作安排如下:
请相关院、系通知休学到期学生(名单见附件)复学,并指导学生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提交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复学申请材料于3月3日前,其它类别学籍材料于3月31日前报送。
逾期不办理学籍手续者,按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分制与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四十条(二)规定处理。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话:020-82665299。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