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6〕170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6年9月份学生复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学籍管理工作要求,现将2016年9月份学生复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相关院、系通知休学学生(名单见附件)复学,并指导学生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提交申请复学材料。
二、除2015级,休学学生应于9月30日前提交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楼204)。
三、2015级学生复学至2016级,按照2016级新生管理。请学生在9月1日前,提交材料。
逾期不办理学籍手续者,按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分制与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四十条(二)规定处理。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话:020-82665299。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9月份应复学学生名单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