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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2011年11月份应复学学生复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8 来源: 责任编辑:
各教学系:

 

根据我处对休学发文核实,下列学生(见附件)休学期满,应在11月份办理复学手续,进入正常学习。请相关教学系通知学生回校办 理复学手续,如逾期不办理,按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分制与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注:应征入伍学生学籍保留至退役后一年,学生应在退役后一年内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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