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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清查学生在校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4 来源: 责任编辑:
华商教[2012]34号
关于 2011-2012 学年第二学期清查学生在校情况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掌握我院学生在校情况,从本学期开始,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处学籍科将组织各教学系清查学生在校情况。本学期清查学生在校情况的时间为 2012 3 19 日至 3 23 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教学系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教学秘书务必明确清查学生在校情况的要求,并做好清查工作。
1 )根据本通知要求打印、下发本系所有班级在校学生名单、清查学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辅导员用表)至辅导员。学生名单打印操作: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查询统计打印—学生名单打印—选择学院、年级,在班级信息栏选择班级(可多选)—只选“学生名单打印 5 —点“连打”。
2 )在清查期限内收回本系辅导员用表电子版、纸版(教学秘书可根据本系情况,在本系确定交表日期)。并核查辅导员清查情况,对本系学生进行人数统计,填写“ 2011-2012 学年第二学期清查学生在校情况统计表(教学秘书用表)”、“ 2011-2012 学年第二学期未报到注册学生统计表(教学秘书用表)”。
3 3 23 11 00 前,将本系“ 2011-2012 学年第二学期清查学生在校情况统计表(教学秘书用表)”、“ 2011-2012 学年第二学期未报到注册学生统计表(教学秘书用表)” 电子版、纸版交教务处学籍科。
4 )跟踪、落实、处理未报到、注册学生,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沟通、反馈信息。
二、各教学系辅导员根据如下要求,对负责的班级进行学生在校情况清查。
1 )依据在校生名单清查学生在校情况。各班在校生名单上除备注了“休学、退学、自动退学、开除学籍、取消入学资格、转学(转出)等学籍异动”外,其他学生均应在校。备注了“复学、转学(转入)”的学生,应核实是否报到、注册。
2 )若学生未报到、注册,请核实学生情况。若学生不在校情况,已违反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相关要求,请按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分制与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3 )填写“ 2011-2012 学年第二学期清查学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辅导员用表)”、 2011-2012 学年第二学期未报到注册学生统计表(辅导员用表)并将此表电子版、纸版及在校学生名单交本系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教学秘书。
三、注意事项
1 )各教学系辅导员有关学籍问题,请向本系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教学秘书咨询。
2 )各教学系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教学秘书应熟悉我院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相关文件,熟悉教务管理系统为教学秘书开通的学籍管理权限内模块功能,在政策范围内解答、初步处理本教学系学籍管理事情。
3 )各教学系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教学秘书有关学籍问题,请向教务处学籍科咨询,咨询电话 82665299
2012 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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