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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二检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

华商教〔2016〕88号  

 

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二检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华商教〔2015〕190号《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文的有关要求,学院对全院所有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了检测,结合本次检测结果及学院的建议,经会商,形成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相关教师及学生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检测结果,端正思想、认真总结、积极整改、提高质量  

总相似比<30%的为通过检测,可直接参与答辩  

、对于35%总相似比30%的,各院系组织相关指导教师认真比对是否引用过多,自行商榷是否准许参加答辩,答辩后成绩不得高于  

、对于总相似比>35%的,延期答辩,答辩前需本人申请,同时提交指导教师签字确认的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两者一致),检测通过后可七月份安排答辩;如检测仍未通过,成绩按0分计,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论文(设计)。  

、对于以恶意手段对付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律按0分计,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六、经济与金融系412010526黄文顥、412011061李慧敏均未提交论文进行一检、二检,成绩按0分计,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论文(设计)。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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