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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7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

华商教〔2016〕71号  

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位论文管理,树立诚实守信的优良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2012年第34号令)、《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开展对2016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相似度检测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6届全体毕业生毕业论文,信息工程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说明书)。  

二、检测工具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  

三、检测时间安排  

(一)4月22日前(含)各二级院系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正文)交教务处实践科。  

(二)4月22日教务处统一上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  

(三)4月25日反馈系统检测结果,检测相似度<30%为合格。  

(四)一检不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在4月30日(含)前修改完毕并由各二级院系收齐修改稿电子文档(正文)交教务处实践科统一复检。  

四、要求  

(一)送测的论文(设计说明书)必须是经过指导教师审核过的定稿。  

(二)各二级院、系要清理并上报呈交检测的名单,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呈交检测和复检的毕业论文(设计)一律不予答辩,成绩判为0分。  

(三)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检测结果相似度≥30%的为不通过,复检仍不通过者,一律不予答辩,成绩判为0分。  

(四)检测结果由学院发布给各二级院系,各院系发布给学生、指导教师、复评教师和答辩教师,检测结果可作为各环节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复检才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可酌情扣分。  

(五)文档命名方式:“学号+学生姓名+专业简称”。如:“412012345 张三 市营”。  

(六)学生可以到“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个人版进行自测,自测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gdhsc  

请各院系相关工作负责人、指导教师、学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经发现并认定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将依照《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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