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6〕78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学院定于第10-12周(5月3日-5月2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重点在于学风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 教学纪律
检查教师从事教学的态度及遵守教学纪律的情况,包括有无随意调、停、代课及缺课、迟到及提前下课、坐着讲课及长时间播放视频等。
(二)课堂教学
1.检查教师教学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课件等各类教学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教师教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是否按教学进度授课、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教学方法是否得当等。
3.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学生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是否迟到、早退、缺席,课堂听课及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4.根据《关于重申学生课堂纪律和考勤制度的意见》精神,检查教师管理课堂情况,包括学生是否在教室吃早餐,是否在课堂上玩手机、睡觉以及学生整体听课状态。
5.检查分层分类教学情况,包括大学英语,数学类两类课程课堂教学情况,教师是否因材施教、教学目标是否明确、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是否合理等。
(三)学生作业与实验报告
检查教师对学生答疑辅导、布置作业、批阅作业、实验报告及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
(四)学风检查
1.检查学生课堂到课率,包括迟到、早退和旷课等情况。
2.检查学生上课情况,包括上课吃早餐、交头接耳、玩手机、打游戏、听歌、睡觉等现象。
(五)教研室活动
检查教研室本学期以来教研室活动材料(集体备课材料、研讨会材料、听课材料等)。并撰写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二、检查方法
(一)听课检查
根据《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听课制度》,各院、系(部)各级领导及广大教师要深入课堂听课(附件1、2听课记录表可在教务处领取),具体要求见表1:
表1:听课要求表
听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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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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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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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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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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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至少2节为实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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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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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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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至少2节为实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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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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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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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至少1节为实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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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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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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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应至少组织2次公开课或观摩课,请具体安排填写到附件3。
(二)检查教学文件、学生作业、实验报告、点名册(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表)
各院、系(部)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进行全面检查,每门课程至少抽查10%的学生作业。教务处将全面检查全院每个教师批改学生作业情况,所有教师在期中教学检查前需有三次以上点名,请各院、系(部)负责检查。教务处检查时间见附件4。
(三)召开学生座谈会
各院、系(部)要分别召开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座谈会,收集和整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座谈会的内容,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教务处将分别召开各年级学生座谈会,具体见附件5。
(四)检查课堂教学情况
各院、系(部)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课堂教学状态,学生出勤情况及学习状态等。
三、检查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院、系(部)自查为主,学院检查为辅,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并拟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四、材料上交时间安排(详见表2)
表2:材料上交时间安排表
上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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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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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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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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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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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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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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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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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以及附件1-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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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附件11、12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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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