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7〕122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组织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业绩考核方案》(华商院〔2016〕96号)文件要求,本学期将进行专任教师业绩考核,现需各院、系(部)提交相关材料及做好部分项目的统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单核实
请各院系(部)提供参与业绩考核的教师名单(需要备注休产、病假或新入职,本学期新入职的需要备注入职时间)。请将电子版、纸质版(盖院、系章)于2017年7月5日(星期三)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收集材料并统计分数
(一)收集材料
1.请各院、系(部)收集本单位专任教师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指导学生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论文及本人获奖情况这三项内容,于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见附件1、2、3)。
2.请各院、系(部)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业务档案建设规范与管理办法》和附件4完成对本单位所有教师教学档案的检查工作。请将检查表于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请各院、系(部)将本单位所有教师本学期的听课记录表于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下班前统一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4.请各院、系(部)收集本单位在期中教学检查之后才开始上课的任课教师布置的学生作业,教务处将于19周周二下午统一检查。
5.体育部专任教师指导学生作业的分数是根据教师课余时间指导学生体育活动情况而确定的。请体育部根据教师在本学期的实际指导情况给予评价,于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下班前将附件6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统计分数
在收集参加业绩考核专任教师的原始数据基础上,请各院、系(部)根据考核方案统分要求,分别统计各专任教师在教学纪律、指导学生、教学档案、获奖情况等项目的业绩分数(见附件5),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将对各院、系(部)负责业绩考核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请各院、系(部)在收集教师数据的时候必须保留老师本人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上交教务处的所有材料必须有院、系(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填报说明
(一)教师批改作业上交时间的说明
教师批改作业是业绩考核中“指导学生”分数的组成部分。考核学期正常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将作业上交院系(部)。因产病假、集中授课等原因未能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提供学生作业的老师应个人提出申请,由院、系(部)上报教务处。
(二)教师教学档案分数的说明
教师的“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或培训、获奖等证书复印件”五项内容在建档后逐步补齐,不做业绩扣分处理;
教师的“各类教研及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论著等)复印件”,须及时归档至档案盒内,如无此项材料则扣1分;
教师的“每学期教学任务书;每学期课程表;教学进度表;参加教学活动记录(包括集体备课、听课、研讨会等)”四项内容每学期检查时缺一项减1分。
(三)教师获奖分数的说明
教师因指导学生参赛而获得的奖项在“指导学生竞赛”项目内统计分数,不再列入教师本身获奖项目重复加分;“获奖”分数指统计教师个人参赛所得的先进奖、科研奖、教学成果奖、竞赛奖等奖项的得分。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统计表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指导学生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论文统计表
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获奖情况统计表
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教学档案检查表
5.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教学纪律等各项目得分情况
6.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体育部专任教师指导学生体育活动分数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