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7〕244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学院定于第9-11周(10月30日-11月17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纪律
检查教师从事教学的态度及遵守教学纪律的情况,包括有无随意调、停、代课及缺课、迟到及提前下课、坐着讲课及长时间播放视频等。
(二)课堂教学
1.检查教师教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是否按教学进度授课、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教学方法是否得当等。
2.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学生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是否迟到、早退、缺席,课堂听课及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3.根据《关于重申学生课堂纪律和考勤制度的意见》精神,检查教师管理课堂情况,包括学生是否在教室吃早餐,是否在课堂上玩手机、睡觉以及学生整体听课状态。
(三)学生作业与实验报告
检查教师对学生答疑辅导、布置作业、批阅作业、实验报告及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此项检查结果将作为本学期业绩考核“学生作业”数据的统计依据。
(四)学风
1.检查学生课堂到课率,包括迟到、早退和旷课等情况。
2.检查学生上课情况,包括上课吃早餐、交头接耳、玩手机、睡觉等现象。
(五)教研室活动
检查教研室本学期以来教研室活动材料(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集体备课材料、会议记录本、研讨会材料、听课材料等),并撰写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二、检查方法
(一)听课检查
根据教师业绩考核工作需要,各院、系(部)各级领导及广大教师要深入课堂听课,且应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方法与手段,包括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应用情况。
期初各院、系(部)已统筹好领导、同行的听课安排。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请跟进听课安排是否按计划进行,保证在期末结束前所有教师都有领导评教和同行评教分数。
各院、系(部)应至少组织2次面向院、系(部)所有教师的公开课或观摩课,请具体安排填写到附件1,教务处将安排相关人员观摩。此外,请各院系(部)拍摄每场公开课或观摩课的照片。
(二)检查教学文件、学生作业、实验报告、点名册(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表)
各院、系(部)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进行全面检查,每门课程至少抽查10%的学生作业。教务处将全面检查全院每个教师批改学生作业情况,所有教师在期中教学检查前需有三次以上点名,请各院、系(部)负责检查。教务处检查时间见附件2。
(三)检查教研室活动材料
在院系自查基础上,教务处根据附件3内容检查各教研室本学期以来教学活动材料(包括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集体备课材料、会议记录本、研讨会材料、听课材料等)。检查时间见附件2。
(四)召开学生座谈会
各院系(部)召开学生座谈会,建议按专业召开,收集和整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座谈会的内容,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请将学生座谈会具体安排填写到附件4,届时教务处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教务处召开的学生座谈会,具体见附件5。
(五)检查课堂教学情况
各院、系(部)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课堂教学状态,学生出勤情况及学习状态等。
(六)检查实验课情况
各院(系)通过听课、检查教学档案及学生实验报告重点检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设及完成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的执行以及学生实验报告的完成等情况。
三、检查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院、系(部)自查为主,学院检查为辅,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并拟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四、材料上交时间安排
上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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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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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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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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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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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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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以及附件3、6-15、公开课观摩课电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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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附件13-14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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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开课(观摩课)安排表
2.教务处检查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教研室教学活
动材料时间安排表
3.教研室活动材料检查表
4.学生座谈会安排表
5.教务处组织学生座谈会安排表
6.听课记录表
7.实验课听课记录表
8.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登记表
9.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10.期中教学检查数据汇总表
11.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情况记录表
12.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13.期中教学检查实验指导教师教学情况记录表
(实验部分)
14.实验教学检查记录表
15.听课记录数据汇总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