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7〕273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征求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教学业绩条件的说明(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馆、中心:
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教务处草拟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学业绩条件的说明(征求意见稿)》,对教学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的教育教学质量申报条件作出细化说明,现向全院范围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上组织讨论,并于12月13日(周三)下午下班前书面上报讨论情况及会议签到表。如有修改意见,请书面说明具体的修改理由。请将修改意见(部门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反馈到教务处,电子版修改意见发邮箱:376653782@qq.com。联系人:郭庆潮,联系电话:82666333。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
学业绩条件的说明(征求意见稿)
2.文件讨论会议签到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