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8〕188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组织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专任教师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业绩考核方案》(华商院〔2016〕96号)文件和《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华商院〔2017〕84号)文件要求,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业绩考核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单核实
请各院系(部)提供参与业绩考核的教师名单,并备注产病假、新入职等情况,另本学期新入职的需要备注入职时间。请将电子版、纸质版于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收集材料并统计分数
(一)收集材料
1.请各院、系(部)收集本单位专任教师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指导学生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论文及本人获奖情况这三项内容,于2018年7月5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见附件1、2、3)。
2.请各院、系(部)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业务档案建设规范与管理办法》和附件4完成对本单位所有教师教学档案的检查工作。请将检查表于2018年7月5日(星期四)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请各院、系(部)将本单位所有教师本学期的听课记录表于2018年7月5日(星期四)下班前统一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4.体育部专任教师指导学生作业的分数是根据教师课余时间指导学生体育活动情况而确定的。请体育部根据教师在本学期的实际指导情况给予评价,并提供明细,于2018年7月5日(星期四)下班前将附件5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5.立项分数仅统计本学期新立项项目,以科研处统计的数据为准。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业绩考核方案》要求,项目主持人和课题组其他参与人员按比例平均分配总分。若项目有参与人员变更的,变更人可在项目结题后申请该项加分。
(二)统计分数
在收集参加业绩考核专任教师的原始数据基础上,请各院、系(部)根据考核方案统分要求,分别统计各专任教师在教学纪律、指导学生、教学档案、获奖情况等项目的业绩分数(见附件6),并于2018年9月5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三)注意事项
请各院、系(部)在收集教师数据的时候必须保留老师本人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上交教务处的所有材料必须有院、系(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指导学生参
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统计表
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指导学生在
公开发行期刊发表论文统计表
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获奖情况统
计表
4.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教学档案检
查表
5.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体育部专任教师指导
学生体育活动分数表
6.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教学纪律等
各项目得分情况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