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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来源: 责任编辑:jwcgl

华商教〔201912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保障全院新学期教学秩序正常稳定,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教学质量,教务处将于本学期期初开展常规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情况  

检查开学前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主要内容为:  

1.教学任务的落实及任课教师的安排情况;  

2.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课件等的准备情况;  

3.各类教室、专业实验室相关教学软件、设备的准备情况。  

(二)教学运行检查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课堂行为规范》以及《重申学生课堂纪律和考勤制度的意见》检查期初课堂教学运行情况,主要内容为:  

1.任课教师到岗、授课情况和管理课堂纪律情况;  

2.学生出勤、吃早餐、玩手机、迟到和学习状态;  

3.教室的使用情况,尤其是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运行状况。  

二、教学检查时间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1934日至201938日。  

三、教学检查方式  

(一)教学单位以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由二级学院院长、系(部)主任组织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等教学管理人员全面自查。要重点掌握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及时处理课堂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二)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对全院课堂教学进行全面检查,对各教学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教学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各教学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登记表》(见附件1),发现教学异动要第一时间向教务处报告并及时记录情况。  

(三)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严格执行教务处的查课安排(见附件2),如有调整及时反馈。  

(四)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所查内容认真总结,分析原因,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3)于312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五)根据教师业绩考核工作需要,各院、系(部)各级领导及广大教师要深入课堂听课。为更好地实行领导和同行的听课工作,在期初教学检查期间,请各院、系(部)统筹做好领导、同行的听课安排,保证期末所有教师都有领导评教和同行评教分数。具体请填写附件4、5并于312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附件1.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登记表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课堂教学检查  

排表  

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  

期教学检查总结表  

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听课安排表(领导听  

课)  

5.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听课安排表(同行听  

课)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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