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9〕65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学院定于第10-12周(5月6日-5月24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本学期继续进行教学纪律、课堂教学、学风、教研室活动、学生作业与实验报告等内容的常规检查。
(二)推动课程组建设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课程组及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推动专业课课程组建设。
二、检查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院、系(部)自查为主,学院检查为辅,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并拟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一)常规教学检查
教学纪律、课堂教学、学风、教研室活动、学生作业与实验报告等常规内容的检查请按照附件要求检查。
(二)课程组建设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课程组及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请各课程组确定课程负责人,并制定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的课程建设规划,院系(部)汇总课程组情况。
(三)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针对常规教学检查、课程建设情况以及课堂教学改革等方面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三、工作安排
时间 |
事项 |
5月8日前 |
各院系(部)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公开课(观摩课)、学生座谈会安排表 |
5月7日-5月24日 |
教务处检查教师批改作业、教研室活动材料 |
5月24日前 |
教务处召开学生座谈会 |
5月28日前 |
各院系(部)提交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教研室活动材料检查表 |
四、其他
相关附件在OA下载。
附件:1.常规教学检查相关表格
2.课程组及课程负责人申报表
3.课程建设规划
4.课程组情况汇总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