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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来源: 责任编辑:jwcgl

 

华商教〔201994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组织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专任教师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业绩考核方案》(华商院〔201696号)、《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华商院〔201784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业绩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单核实

请各院系(部)提供参与业绩考核的教师名单,并备注产病假、新入职等情况,新入职的教师需要备注入职时间。请将电子版、纸质版于2019612日(星期三)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收集材料并统计分数

(一)收集材料

1.本学期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指导学生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论文及本人获奖情况。

2.请各院、系(部)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业务档案建设规范与管理办法》完成对本单位所有教师教学档案的检查工作。

3.本学期所有教师的听课记录表。

4.体育部专任教师指导学生作业的分数是根据教师课余时间指导学生体育活动情况而确定的。请体育部根据教师在本学期的实际指导情况给予评价,并提供明细。

5.立项分数仅统计本学期新立项项目,以科研处统计的数据为准。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师业绩考核方案》要求,项目主持人和课题组其他参与人员按比例平均分配总分。若项目有参与人员变更的,变更人可在项目结题后申请该项加分。

6.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请于2019625日(星期二)下班前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统计分数

在收集参加业绩考核专任教师的原始数据基础上,请各院、系(部)根据考核方案统分要求,分别统计各专任教师在教学纪律、指导学生、教学档案、获奖情况等项目的业绩分数(见附件6),并于2019714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三)注意事项

请各院、系(部)在收集教师数据的时候必须保留老师本人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提交教务处的所有材料必须有院、系(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指导学生参

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统计表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指导学生在

公开发行期刊发表论文统计表

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获奖情况统

计表

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教学档案检

查表

5.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体育部专任教师指导

学生体育活动分数表

6.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教学纪律等

各项目得分情况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96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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