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印发<广州华商学院生均拨款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教务处根据:(1)毕业论文(设计);(2)课程及专业建设;(3)学生及教师标志性成果奖;(4)实习基地建设与维护;(5)课程思政五个方面对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现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3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倩老师,电话:020-82666777
地址:行政楼201
特此公示。
附件:广州华商学院生均拨款考核表
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