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0号)、《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转学管理实施细则》(华商院[2015]10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对余寒弋同学提交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对该生的转学(转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4月6日。现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我校同意转出。
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19日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荔湖街华商路一号邮编:511300电话:020-82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