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馆、中心、肇庆校区:
根据《广州华商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管理办法》(华商教〔2022〕140号)、《广州华商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华商院〔2023〕32号)文件,经校外专家、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拟确定9项获奖成果,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1月7日-1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梓哲老师、张清华老师,电话:020-82640558
地址:行政楼206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