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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核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4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

华商教〔2016〕89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核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工作,现就专业计划核对及下一学期教学任务核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方综合教务系统教学计划核对工作  

(一)核对专业教学计划  

1.2016年5月9日(含)前,各二级学院、系校对2013级第7学期、2014级第5学期、2015级第3学期教学计划库的内容。核对专业教学计划时,要校准的要素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类型)、学分、学时(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等)、周学时、考核方式、起止周、开课学院,要确保专业教学计划库各条数据要素的完整与准确。对于有误的由院系在系统修改。  

2.2016年5月16日(含)前,各二级学院、系完成2015级第4、5、6、7、8学期教学计划库的校对内容,要求系统教学计划库必须与纸质文本2015级教学计划一致。  

(二)确认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5月10日至5月13日(含)前,院系根据教学计划书本“表一”所规定的应修学分表指定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通识限选课、专业限选课的开设情况(开设、不开设),并系统打印专业教学计划执行表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到教务处。  

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核对工作  

(一)生成学期教学任务  

教务处于5月16日根据系统所核准的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表,在系统统一生成并下达各专业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  

(二)学期教学任务确认  

5月16日至5月17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核对教学任务,主要核对是否有课程重复、遗漏,同一门课程的课程性质、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是否与教学计划书本相符。对于有误的提交教务处汇总修改之后,将下达正式教学任务。  

各专业应按教学计划书本严格执行各专业开课计划,各教学单位不得随意在执行计划表上增减课程,如有特殊原因需变动计划,必须报教务处批准。  

三、工作要求  

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核对是教学管理组织的重要过程,是课表编排、实践教学、考试管理、教学评价、毕业管理等各个教学管理环节的重要依据,对确保教学秩序稳定意义重大。各二级学院、系(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制定专门流程强化监督。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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