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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

华商教〔2016〕177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学生重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3、2014、2015级需要重修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重修程序  

(一)所有学生都要核对成绩单上是否有重修课程,需重修选课(不限于秋季学期课程)的学生须登录教务处网站(http://jwc.gdhsc.edu.cn/info/2017/4766.htm)查阅本学期开设课程,以免漏选。  

(二)由二级学院、系部下发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名单》(附件1给学生,需重修学生9月1日9:00至9月6日23:00进入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修读课程限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  

选课程序:登陆系统(内网:http://172.16.17.113http://172.16.17.110外网http://119.145.67.59)——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在下拉项里选择课程——在弹出的表中通过点行尾选择某老师课程——点表底——点“选定”——在显示“保存成功”中点“确定”。  

)学生重修选课结束后,由二级学院、系部重新打印新的班级点名表下发给任课老师。  

)若重修课程与本学期课程有冲突、教学计划调整导致无法选课等情况,由二级学院、系部统一填写重修报名问题汇总表(附件2),并按照规定办理免听手续,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考试。  

(五)非本学期重修的学生,有过往学期需重修且本学期有课程开出的学生可在9月7日前向教务处提出个人申请。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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