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6〕177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学生重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3、2014、2015级需要重修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重修程序
(一)所有学生都要核对成绩单上是否有重修课程,需重修选课(不限于秋季学期课程)的学生须登录教务处网站(http://jwc.gdhsc.edu.cn/info/2017/4766.htm)查阅本学期开设课程,以免漏选。
(二)由二级学院、系部下发《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名单》(附件1)给学生,需重修学生于9月1日9:00至9月6日23:00进入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修读课程限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
选课程序:登陆系统(内网:http://172.16.17.113,http://172.16.17.110外网http://119.145.67.59)——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在下拉项里选择课程——在弹出的表中通过点行尾选择某老师课程——点表底——点“选定”——在显示“保存成功”中点“确定”。
(三)学生重修选课结束后,由二级学院、系部重新打印新的班级点名表下发给任课老师。
(四)若重修课程与本学期课程有冲突、教学计划调整等导致无法选课等情况,由二级学院、系部统一填写《重修报名问题汇总表》(附件2),并按照规定办理免听手续,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考试。
(五)非本学期重修的学生,有过往学期需重修且本学期有课程开出的学生可在9月7日前向教务处提出个人申请。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