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6〕217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跟读2016级课程重修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跟读2016级课程重修选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3、2014、2015级需跟读2016级课程重修的学生。
二、重修程序
(一)需重修选课课程是2016级开设的学生需查看《全校课程表》(附件1)查询本学期课程信息。
(二)需跟读2016级课程重修的学生于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23:00进入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
选课程序:登陆系统(内网:http://172.16.17.113,http://172.16.17.110外网http://119.145.67.59)——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在下拉项里选择课程——在弹出的表中通过点行尾选择某老师课程——点表底——点“选定”——在显示“保存成功”中点“确定”。
(三)学生重修选课结束后,由二级学院、系部重新打印新的班级点名表下发给任课老师。
(四)若重修课程与本学期课程有冲突、教学计划调整等导致无法选课等情况,由二级学院、系部统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重修报名问题汇总表》(附件2),并按照规定办理免听手续,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考试。
(五)非需跟读2016级课程重修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选课,违规操作者,后果自负。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1.全校课程课表
2.重修报名问题汇总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