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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双语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5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

 

华商教〔2016251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统一  

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双语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双语教学管理,提高双语教学质量,我院已于2016年7月13日下发《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教学管理规定》(华商院〔2016〕69号)。自文件下发以来未有院、系(部)申报双语课程。现教务处统一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双语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课程的申报要求  

1.双语课程是指采用了英文教材,英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课时50%及以上的为非外语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  

2.语言类课程(含专业外语课程)不列入双语教学范围。  

3.双语课程须使用英文原版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可以是中文图书。  

4.双语课程须同时有中、英文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及其他教学文件材料。  

5.双语课程考试须用英语命题,除论述题(不超过总分分20%)可以用汉语答题外,其他试题要求学生用英语作答。  

二、工作量计算  

双语教学教师的工作量,在现有按班级人数增加计酬系数的基础上增加0.4系数,具体计算方法为:双语教学工作量=基本工作量×(1+按班级人数系数+0.4)。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双语课程的教师于2016年11月24日前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课程审批表》向课程开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中英文)、教学进度表(中英文)、教材(封面、版权页)。  

2.双语课程开课单位于2016年11月30日前对双语课程进行审核并在《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课程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  

3.双语课程开课单位于2016年12月2日前统一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课程审批表》及相关审核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课程审批表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教学管理规定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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