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6〕251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统一
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双语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双语教学管理,提高双语教学质量,我院已于2016年7月13日下发《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教学管理规定》(华商院〔2016〕69号)。自文件下发以来未有院、系(部)申报双语课程。现教务处统一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双语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课程的申报要求
1.双语课程是指采用了英文教材,英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课时50%及以上的为非外语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
2.语言类课程(含专业外语课程)不列入双语教学范围。
3.双语课程须使用英文原版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可以是中文图书。
4.双语课程须同时有中、英文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及其他教学文件材料。
5.双语课程考试须用英语命题,除论述题(不超过总分分20%)可以用汉语答题外,其他试题要求学生用英语作答。
二、工作量计算
双语教学教师的工作量,在现有按班级人数增加计酬系数的基础上增加0.4系数,具体计算方法为:双语教学工作量=基本工作量×(1+按班级人数系数+0.4)。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双语课程的教师于2016年11月24日前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课程审批表》向课程开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中英文)、教学进度表(中英文)、教材(封面、版权页)。
2.双语课程开课单位于2016年11月30日前对双语课程进行审核并在《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课程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
3.双语课程开课单位于2016年12月2日前统一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课程审批表》及相关审核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课程审批表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教学管理规定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