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7〕94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已经通过教务系统正式下达,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教学任务安排、系统录入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分层分类课程、体育俱乐部课程排课安排
第15周结束前,文学院外语系在正方系统中录入所负责课程的板块时间、行政班,安排地点与任课老师;并确保板块课程学生课表、教师课表的准确无误。
体育部于本学期第19周在正方系统排定俱乐部课程的上课时间与场地,并于下学期第1周组织学生完成网上选课,教务处负责技术支持。
二、安排表与录入要求
(一)安排表提交与录入要求
各教学单位于6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各门课程的安排表交教务处,并于6月7日前完成系统录入工作。系统录入要规范,且每一门课程的任务都需要安排并在系统录入教师信息,包含社会实践、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课。为确保任务安排的准确与完整,不影响后续工作,各教学单位需结合教学计划对录入数据自查,于6月9日前填写专业教学计划开出情况表交教务处。
(二)场地要求
根据教学计划,有实验(含实习、实训)学时的课程,需要在安排表中明确实验室上课的周数,指定实验室类型并说明所需软件。
(三)其他要求
1.所有实验班、ACCA班和国际班需安排有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任教,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合班。
2.各专业开设的专业主干课、重要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应由高级职称教师授课为主,少数课程可以是中级职称以上教师任课。务必准确统计填写本院系承担本院系及外系专业主干课任务的师资情况统计表,于6月12日前提交教务处。
3.各开课单位有开设双语课程的(详见华商院〔2016〕69号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关于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填写申报表于6月30日前提交教务处。
4.为严格管理外聘教师,各教学单位排课前应与教师充分沟通,并确定排课时间,原则上每位外聘教师只报一次指定的上课时间,在安排表中进行备注。于6月13日前报外聘教师详情统计表。
5.文学院艺术设计学系排课要充分考虑在同一专业实验室上课课程分段的连贯性,每个班级的课程安排应在整个学期中相对均衡分布。
6.为整合各项教学资源,部分课程需要安排合班,除文学院艺术设计学系、文学院外语系小班公共课按惯例安排合班外,其他课程合班方案详见附件合班排课情况表。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排课安排表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承担专业主干课师资
情况统计表
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课程审批表
4.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外聘教师详情统计表
5.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合班排课情况表
6.专业教学计划开出情况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