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9〕14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学生重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5、2016、2017、2018级需要重修的学生。
二、重修程序
(一)教务处不下发重修名单,所有学生自行核对成绩单上是否有重修课程,凡本学期有开设的课程,学生都可以进行重修选课。需选课的学生须登录教务处网站(http://jwc.gdhsc.edu.cn/info/1970/5823.htm)下载本学期课程总表或查阅二级学院、系部下发的《2018-2019第二学期课程总表2019.3.5》(附件1),查看本学期有开设的课程,以免漏选。
(二)需重修的学生于3月6日12:00至3月11日23:00进入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
选课程序:登陆系统(内网:http://172.16.17.113,http://172.16.17.110外网:http://119.145.67.59:80)——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在下拉项里选择课程——在弹出的表中通过点行尾选择某老师课程——点表底——点“选定”——在显示“保存成功”中点“确定”。
(三)若重修课程与本学期课程有冲突、教学计划调整等导致无法选课等情况,由二级学院、系部统一填写《重修报名问题汇总表》(附件2),待教务处审核完所有资料,按照规定办理免听手续,免听的课程规定两门内(超过两门的由学生自主选择两门),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考试。
(四)网上无法选课的学生必须在3月12日前向二级学院、系部提出申请,由二级学院、系部汇总后交教务处。
(五)待重修选课所有工作结束后,由二级学院、系部重新打印新的班级点名表下发给任课老师。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1.2018-2019第二学期课程总表
2.重修报名问题汇总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