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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最后一次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5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管理员

 

华商教〔2015〕74号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最后一次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为保证我院2015届毕业生顺利毕业,教务处近期将组织毕业生毕业前最后一次补考工作。本次考试共涉及221门课程,共1435人次。其中集中考试的课程有184门,分散考试的课程有37门。现将本次毕业补考的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考考生资格  

2011级本科毕业生中未通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  

2015年4月20日―4月28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3)  

三、补考学生须知  

(一)凡符合毕业补考资格的毕业生均需参加本次考试,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凡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在考试时必须带齐身份证、学生证(可由带照片的饭卡替代)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同学提前到所在院、系开身份证明(盖系章),遗失学生证的同学到教务处学籍科开具在校证明,否则将无法进入考场。  

(三)凡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必须遵守考规考纪,违规者按《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育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处理。  

(四)体育课的补考一律以开卷考试方式进行,由考生自带教材。  

(五)分散考试的课程(如交论文、作品、报告),须在4月28日之前交给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已经离职的,请联系开课院、系(部),由开课院、系(部)安排其他老师改卷,逾期不交者视为缺考。  

四、通知传达须知  

(一)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毕业补考,做好毕业补考的通知、监考、阅卷、成绩报送等各项工作。各学生所在院、系在2015年4月17日之前将通知学生情况反馈表(见附件1)交到教务处。  

(二)如因学生所在院、系通知不到位造成学生缺考的,须由相关责任人作出情况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由系主任确认签名并报教务处。  

五、阅卷、登分、试卷保存要求  

(一)为加强成绩管理,本次毕业补考试卷由各院、系(部)组织教师批改,阅卷教师要严格按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判定学生成绩,严禁随意加减分、送人情分,并按时填报成绩登记表两份。要求填报准确,数据完整。  

(二)各院、系(部)应组织教师在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评阅完试卷,并填写毕业补考成绩登记表两份(包括电子版),一份由院、系(部)里存档,一份报送教务处。  

(三)各院、系(部)教学秘书应在2015年5月8日前将学生毕业补考成绩单交教务处,并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录入系统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补考完成后,教学秘书在二周内将补考试卷整理成册,并妥善保存。  

六、监考人员须知  

(一)监考人员于考前半小时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  

(二)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监考时,严格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监考须知》的要求进行监考。  

(三)请监考老师在学生进入考场前严格检查考生两证,确认是考生本人后方可让学生进场,严防替考。  

(四)本次考试一个考场内一般有多门课程考试,监考人员务必要按照《考场情况登记表》名单上的学号、姓名、课程发放试卷,确保每位考生拿到与其本人要补考课程一致的试卷。  

(五)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要收齐答题卷,并清点份数,确认无误后马上交教务处,做好交接记录。  

七、考务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主考:郭银华  

副主考:李建浔  

考务负责人:李建军15820252736、刘冬苑13560242922  

考务办公室:行政楼204室联系电话82666777    

附件:  

1.毕业生补考通知学生情况反馈表  

2.集中考试时间安排表(电子版形式下发)  

3.分散考试时间安排表(电子版形式下发)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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