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6〕120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本次考试课程共计329门,其中集中考试课程154门,559个行政班共计89270人次;分散考试175门。现将期末考试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程
(一)分散考试和体育考试
分散考试和体育考试在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1日(第17、18周)最后一节课随堂进行。
(二)集中考试
集中考试在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12日(第19、20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英语类课程考试课程考试
英语类课程考试安排在7月5、9、11、12日进行,听力发射频率为FM68.8。具体安排如表1。
表1:英语类课程考试和听力播放时间安排表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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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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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播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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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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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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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层班级、实验班9:10
艺术类班级9:40
B层班级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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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二外)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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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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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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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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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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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层班级、实验班15:10
艺术类班级15:40
B层班级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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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二外)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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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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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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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商务英语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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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8:4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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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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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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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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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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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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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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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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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英语听力Ⅱ》实验班(15本英语1班)和《英语听力Ⅳ》实验班(14本英语1班)学生外,其他听力考试请考生自备耳机。
二、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监考教师培训
各二级学院、系要加强监考教师培训,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培训材料(见附件3、6 ),针对监考教师业务能力和监考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做好培训工作,并将培训情况反馈给教务处。
(二)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各二级学院、系要加强期末复习、考试工作的领导,分别召开学生、教师动员会,加强学风、教风、考试纪律教育,各系在学生中开展教育时,请宣读附件5。
任课教师要按教学大纲指导学生系统复习,禁止提前结束课程,禁止考前划定考试重点或以任何方式泄露考题。具体要求见附件3。
要求学生认真复习,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具体要求见学生手册《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考试纪律》。
(三)学生考试资格审核
1.请任课教师于17周周五前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填报在“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取消学生考试资格通知单”,经系主任审核后,报送教务处,然后由学生所在系考试前一周内通知学生。
2.缓考申请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完成,如因身体原因缓考,需附医院证明。如因特殊情况(如急病)未提前办理,须在考试结束后两天内补办缓考手续(可找人代办),超过时间视为缺考。凡申请缓考并经批准的学生,均在下学期初参加考试,缓考学生成绩按正常期末考试方式计算。补考学生成绩按考试实得分数记载(不计平时成绩,并注明补考字样)。
3.学生必须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生证如有遗失,提前到教务处办理“在校证明”,身份证如有遗失则提前到所在系办理有关身份证明。
三、成绩报送
为加强成绩管理,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并按时填报成绩登记表和成绩统计分析表各两份。要求填报准确,数据完整。
(一)录入时间
各二级学院、系(部)在完成判卷后及时对试卷进行复查,并将学生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系统关闭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24:00,逾期不再开放。
(二)报送时间
任课教师于下学期上班第一周内将成绩登记表和成绩统计分析表原件(包括电子版)各两份报二级学院、系部,二级学院、系部将一份存档,一份报送教务处。
四、成绩复查
学生若对本人期末成绩存在疑问,可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系系主任同意签字后,由课程所在系(部)指定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等二人对学生答卷进行复查。复查后成绩如有更改,请按规定填写成绩更正审批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请各位学生注意成绩查询时间限制,逾期不予查询。
五、课程补考
补考时间初定于下学期开学第三周进行,具体安排另发通知。
六、考务安排
(一)考务领导小组
主考:郭银华
考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源国伟13392659882
刘冬苑13560242922
(二)考务工作
考务办公室:行政楼204
联系电话:82666605(666605)、82666777(666777)
试卷领取地点:行政楼202
试卷回收地点:励志楼A102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