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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试卷保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1 来源: 责任编辑:jwcgl

 

华商教〔2017〕83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加强期末考试试卷保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严肃性,避免与考试相关的各级各类教学事故发生,特就试卷保密工作强调如下:  

一、严格执行命题要求。教学单位按要求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试题审批登记表,并报教务处存档。  

二、命题教师不得对考试课程划定考试重点或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题内容或答案。  

三、有两名以上任课老师的课程,由教研室组织命题讨论会,确定命题范围、难易程度、题量、题型等,讨论会记录可向各任课老师公开,并由教研室指定教师命题,非命题老师不允许浏览试卷。  

四、凡在计算机上进行命题时,均应采取断网操作。对于考前所出试卷的存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活动硬盘、U盘及光盘)要专人负责,妥善保存。严禁将试卷复制在公用电脑上。  

五、严格试卷印制、传送、分发程序。期末分散考试课程试卷由教务处印制,各教学单位保管并负责分发。期末集中考试课程试卷由教务部统一组织印制保管及分发。  

六、所有任课老师考前不得出复习提纲、划定复习范围或作任何暗示。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问责:教务处(考务科、文印室)→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命题教师→任课教师→其他相关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将根据学院保密的工作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及依照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相关教学单位的责任。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试题审批登记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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