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5〕79号
关于2015届毕业论文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2015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已接近尾声,下月起即将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为规范毕业论文答辩环节,使毕业论文真正成为检验学生四年学业完成情况的试金石,在充分汲取往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教务处对2015届毕业论文答辩及后续工作提出如下安排和相关要求:
一、严格审查
(一)认真进行复审。各院系在答辩前须组织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交叉复审,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对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退还给指导老师。
(二)审查答辩资格。凡符合《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华商院[2010]29号)第十八条所规定的取消答辩资格的六类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其答辩资格。
(三)提前分发论文给各答辩组成员。确保答辩组成员熟悉本组所有参加答辩的论文内容,便于有针对性的提问。
二、答辩时间安排
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为5月4日—5月12日。请各院系将确定的答辩时间报送教务处。
三、论文相似度检测
采用维普系统进行论文相似度分析的操作过程为:由教务处进行电脑随机抽签,产生检测名单后通知各院系,由各院系按通知的学号检测抽中的毕业论文。
四、程序要求与陈述内容
(一)程序要求
答辩分为两个环节:第一,学生陈述及老师提问;第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都控制在5分钟左右。
(二)学生陈述内容应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1.为什么选这个题目;2.本文的主要论点是什么、围绕这一论点阐述了哪些内容,切记念目录;3.本文有什么特点或创新。
不应侧重在毕业论文格式、排版要求、参考文献以及对指导教师的“答谢”等形式上。
(三)关于二次答辩
严格掌控答辩标准。各院系将第一次答辩没有通过的学生名单、组织第二次答辩的时间、地点和答辩小组名单提前报送教务处。
五、优秀毕业论文评审及成绩录入
(一)2015年5月20日前,各院系认真组织专家评审优秀毕业论文,填写相关评审材料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交教务处。
(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指导教师评分占40%,复评占30%,答辩占30%。5月2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录入。
六、毕业论文总结及资料存档
(一)5月30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书面材料送交教务处。
(二)学生严格按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装订要求装订论文,各院系指导教师要认真核查材料封面所列内容。
(三)5月31日前各院系将毕业论文资料(包括电子文档)送论文资料室存档(地点:厚德楼A307室)。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