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管理

通知公告

论文管理

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实践管理 > 论文管理 > 正文

关于2015届毕业论文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30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管理员

华商教〔2015〕79号  

      关于2015届毕业论文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2015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已接近尾声,下月起即将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为规范毕业论文答辩环节,使毕业论文真正成为检验学生四年学业完成情况的试金石,在充分汲取往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教务处对2015届毕业论文答辩及后续工作提出如下安排和相关要求:  

  一、严格审查  

 (一)认真进行复审。各院系在答辩前须组织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交叉复审,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对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退还给指导老师。  

 (二)审查答辩资格。凡符合《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华商院[2010]29号)第十八条所规定的取消答辩资格的六类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其答辩资格。  

 (三)提前分发论文给各答辩组成员。确保答辩组成员熟悉本组所有参加答辩的论文内容,便于有针对性的提问。  

  二、答辩时间安排  

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为5月4日—5月12日。请各院系将确定的答辩时间报送教务处。  

  三、论文相似度检测  

采用维普系统进行论文相似度分析的操作过程为:由教务处进行电脑随机抽签,产生检测名单后通知各院系,由各院系按通知的学号检测抽中的毕业论文。  

  四、程序要求与陈述内容  

 (一)程序要求  

答辩分为两个环节:第一,学生陈述及老师提问;第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都控制在5分钟左右。  

 (二)学生陈述内容应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1.为什么选这个题目;2.本文的主要论点是什么、围绕这一论点阐述了哪些内容,切记念目录;3.本文有什么特点或创新。  

不应侧重在毕业论文格式、排版要求、参考文献以及对指导教师的“答谢”等形式上。  

 (三)关于二次答辩  

严格掌控答辩标准。各院系将第一次答辩没有通过的学生名单、组织第二次答辩的时间、地点和答辩小组名单提前报送教务处。  

  五、优秀毕业论文评审及成绩录入  

 (一)2015年5月20日前,各院系认真组织专家评审优秀毕业论文,填写相关评审材料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交教务处。  

 (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指导教师评分占40%,复评占30%,答辩占30%。5月2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录入。  

  六、毕业论文总结及资料存档  

 (一)5月30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书面材料送交教务处。  

 (二)学生严格按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装订要求装订论文,各院系指导教师要认真核查材料封面所列内容。  

 (三)5月31日前各院系将毕业论文资料(包括电子文档)送论文资料室存档(地点:厚德楼A307室)。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30日 

上一篇:我院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圆满结束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