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管理

通知公告

论文管理

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实践管理 > 论文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第三次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1 来源: 责任编辑:jwcgl

 

华商教〔2017〕84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次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位论文管理,树立诚实守信的优良学风,严格把控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2012年第34号令)《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程》(华商院201696号)文件要求,教务处拟开展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第三次相似度检测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对象  

(一)综合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的论文(设计)。  

(二)综合成绩为良好(80-89分)的论文(设计),抽取10%。  

上交的检测用论文(设计)电子版和最后提交的纸质版必须一致,均为终稿,各院系于5月24日前将本院系2017届学生全部论文(设计)上述电子版交教务处实践科。  

二、检测工具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  

三、结果处理  

(一)检测总相似比超过35%(含),教务处将取消该论文(设计)已评定成绩。  

被取消论文(设计)成绩的学生可申请在今年7月重新答辩,申请今年7月重新答辩的,必须在二级院系的安排指导下完成论文修改,并由教务处再次检测,届时学生需按“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收费标准补交检测费用。检测合格者由二级院系组织重新答辩并评定成绩。不申请7月份重新答辩或重新答辩不合格者,可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论文(设计)。  

(二)教务处收取装订版后,将对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电子稿与装订文本进行比对,若发现两者不相符合,经核实有学术论文作假行为的,取消该论文(设计)成绩。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11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7届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似度检测结果及处理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