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9〕37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调整学籍异动办理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商院〔2017〕67号),现对学籍异动办理、学籍表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部分环节和表格
(一)增加签领材料环节
学生办理学籍异动需要签领办理说明、流程、红头文件等材料,材料签领表归入学籍异动材料存档。
(二)增加身份材料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入学、退学等类学籍异动需按要求提供学生、家长户口本、身份证材料。
(三)增加委托办理说明
学籍异动,原则上需要学生、家长亲自办理。特殊情况应按照委托办理要求提交材料。
(四)表格调整
休学表格增加休学起止时间。休学、保留学籍、退学等表格增加学生该学期课程考核科目信息登记。
二、注意事项
(一)即日起,原有学籍表格作废。学籍异动办理参照本通知所附手册、表格。
(二)各类学籍异动审批期间,各班如实记录学生考勤,直至正式文件下发。
附件:1.学籍异动办理手册
2.学籍表格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