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协议续签的通知
各教学系:
经过对学院已有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年限的核查,我们发现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已过期的共有11个,其中旅管系1个,会计系2个,艺术系4个,经济系2个,外语系2个,2012年底即将到期的有外语系1个。现学院对合作协议过期的校外实习基地做以下规定,请各教学系遵照执行。各教学系要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内涵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到实习基地实习,新建实习基地尽量与专业对口。
一、合作协议续签
1、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校外实习基地,目前没有学生去实习的,学院建议撤销该基地,不进行续签。
2、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校外实习基地,目前有学生去实习的,学院建议保留该基地并尽快完成续签。
3、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校外实习基地在到期后两个月内不进行续约并上交续约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基地。
二、实习基地报销
学院对进行续签或新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的相关报销做如下规定:
续约或新建的校外实习基地,安排学生进行实习的,可报销建设经费和学生实习的费用。
三、评估专业的要求
1、按学位评估要求,学院新增三个专业(动画、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要成立至少3个校外实习基地,基地个数不够的专业要尽快完成任务。
2、新增的三个专业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可以报销建设经费。
3、新建的校外实习基地超过3个的,安排学生进行实习的可报销实习经费。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