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6〕72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加强我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规范基地管理,充分发挥基地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提出2016年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任务。内容如下:
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原则
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调建设的原则,立足本省、就地就近建设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二、2009~2015年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
2015年12月,据教务处统计,我院自2009年以来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82个,其中2015年新增建设基地14个。
三、2016年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目标
根据各院系2015年12月统计上报基地基本情况数据分析,2016年计划并维持建设使用的基地共计49个。为保证并维护一定数量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各院系要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维护工作,2016年基地建设目标数每个专业应不少于3个。各院系现有基地数(2015年)及2016年建设目标数见下表:
表1:2016年各院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目标一览表
院系
|
会计学院
|
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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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
|
经济
与金
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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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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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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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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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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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艺术设计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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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系
|
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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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
基地数
|
8
|
14
|
8
|
3
|
3
|
4
|
5
|
4
|
0
|
0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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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总目标
|
12
|
14
|
12
|
6
|
9
|
12
|
9
|
6
|
5
|
2
|
87
|
2016年
新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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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
|
4
|
3
|
6
|
8
|
4
|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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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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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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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数量及经费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应考虑学生受益面,办出特色,办出成效,每个专业建设并维持使用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数应不少于4个;以后,根据各专业在校生人数逐年增加实践教学基地数,要求院系建设并维持使用的基地总数应达到每百名在校毕业生建设一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标准。
建设经费标准参照《关于加强教学系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通知》华商教〔2010〕146号文第三条执行。
五、现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维护与管理
除2016年新建基地,各院(系)清查现有实习基地,对合作时间长,合作基础良好的基地可申请升级为校级实践教学基地,也可签订校企合作协议,转为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
六、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师的聘任
各院系要加强基地兼职教师的聘任工作,聘用基地技术或管理人员为学院兼职指导教师的,由各院(系)提出申请报学院相关部门审批,经审批合格后签订实习基地兼职教师协议书。各基地兼职教师聘任目标是每个基地聘请1-2位。相关表格见《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华商教〔2016〕61号)文的附件。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