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7〕49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鼓励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加深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和掌握,养成优良的思想作风,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经研究,决定在2017届毕业实习学生及指导教师中,开展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相关评选办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以院系为单位开展,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院系推荐优秀实习生名额严格控制在本院系毕业实习生总数的1-2%。
三、评选材料以院系为单位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汇总后于2017年5月19日(第十二教学周)前报教务处(纸质档、电子档)。经教务处审核后,报经学校批准予以表彰。
四、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请各院系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教务处联系人:朱越超,联系电话:020-88640558。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优秀实习生申请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