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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7日 21:03 来源: 责任编辑:jwcgl

 

华商教〔201820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启动

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聘请后续工作目前正在协调中,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按2017-2018学年聘请,任期1学年。

请各院系认真落实《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华商院〔201738号)文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院系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责任人名单于31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档案样本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档案(样本)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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