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9〕122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综合实践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各年级教学计划及学校相关文件,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综合实践课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综合实践教学课程
(一)社会实践
学生应完成《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中的创新实践项目,方可获得社会实践学分。
(二)学年论文
学年论文应由专任教师指导,论文题目由教师下达,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已学课程的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与理论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接受查阅、评述文献,制定研究方案及计算、论证、撰写论文等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撰写期间,教师须及时检查、了解学生的工作情况,并给予必要的启发和指导。学年论文应参照毕业论文执行。
(三)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应结合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参照毕业实习工作开展,充分利用基地资源,安排学生实习,提高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利用率。学生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专业实习记录本》、完成实习报告及提交相关实习证明材料。
二、加强指导与管理
1.二级院系要向学生阐明上述课程的目的与意义、参与社会实践及实习期间的纪律以及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应选派教学经常丰富、协调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把实践育人落到实处。
2.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力求客观、公正、准确评定成绩;从严要求,防止偏低偏高现象,做好成绩录入工作。
三、认真做好总结及材料归档工作
各教学系在课程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实习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反馈于我们现行的教育教学之中,不断改进教育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努力提高我院的人才培养水平。要及时将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学年论文相关的教学材料汇总归档。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