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5〕82号
关于遴选仿真综合实习指导教师的通知
会计学院、各系: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经管学科跨专业仿真综合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为顺利开展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校内仿真综合实习,现将仿真综合实习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凡具备专任教师资格的个人自愿参加或承担与仿真综合实习实训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均可报名。
(二)已受聘为仿真综合实习指导教师的,且仍在聘用期内,无需再进行申报 (但需填写仿真实习指导教师的签名确认表) 。
二、遴选程序
教师个人申请→院(系)推荐意见→教务处意见→人事处意见→仿真综合实习领导小组意见→学院领导意见
三、报送时间
2015年5月22日前,请会计学院、各系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仿真综合实习指导教师推荐审核表》汇总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内仿真综合实习指导教师推荐审核表
2. 2015-2016学年第1学期仿真综合实习指导教师签名确认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