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8〕111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
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按总体安排的要求,各系5月上旬组织开展毕业论文答辩。为规范工作程序,保证教学质量,在充分汲取往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经验及结合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应用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9日。
二、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凡符合《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程》(华商院〔2016〕96号)第十九条所规定的取消答辩资格的七类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其答辩资格;否则追究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后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务处统一进行的相似度检测不通过者,一律不予答辩,总评成绩判定为不及格;未按时提交定稿通过全院统一相似度检测者,总评成绩判为不及格;以上学生必须重修。
三、答辩组织
(一)成立答辩委员会
各二级学院、系根据院系人员编制,成立含院系负责人、专业带头人(或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人员的答辩委员会,分别设主席、成员及秘书。
(二)部分与全部答辩相结合组织原则
2018届毕业论文采用部分与全部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做法为:
1.所有毕业论文学生均要安排进答辩小组,进行答辩或旁听答辩。
2.其中参加评优的毕业论文,学生必须进行答辩。
3.答辩学生名单可由答辩教师现场抽取(或由答辩组提前确定名单,现场公布)。
4.现场进行答辩学生抽取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答辩工作安排决定,要求每组不少于50%。
(三)答辩安排
各院系安排在5月2日-9日之间答辩,在系统中安排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学生、答辩时间及答辩教室(安排前要向教务处申请确定答辩教室)。
1.答辩小组成员由3—5名专任教师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确定答辩组长和秘书各一名。
2.各答辩小组必须安排两场次(每场次以三小时计)以上答辩;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学生名单及答辩时间于4月30前安排完毕并通知教师和学生登录系统查阅知照。
3.毕业论文答辩不另设记录员,由答辩教师记录答辩问题及内容。
(四)答辩准备
答辩教师应提前在系统中查阅本答辩组的全体毕业论文,答辩当天学生应向答辩教师提交纸质版毕业论文(份数由学生根据系统安排中小组教师数确定,打印后由指导教师抽取签署一份确认为定稿);同时,所有学生(不论是否抽取答辩)均需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附件)交到答辩组老师手中;没有抽取答辩的毕业论文各院系组织相关教师进行二次复评,二次复评评语及成绩替代答辩评语及成绩写入系统。
(五)答辩内容
毕业论文答辩时,每位学生先概述论文(设计)研究的主要问题及主要结论,并归纳陈述创新点(5分钟,可根据答辩需要制作PPT)。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主要针对毕业论文的选题、综合知识运用及研究能力和论文质量,同时应指出毕业论文格式规范问题。各院系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可根据专业特点具体设计,以提高毕业论文答辩质量。
(六)答辩程序及时间要求
答辩的基本程序为:由答辩学生自述;答辩小组根据学生自述的情况提出问题;学生当场就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教务处联系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答辩时开通教室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
四、答辩后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系级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审核通过各答辩组给答辩学生的答辩意见、答辩成绩或二次复评的意见及成绩。
2.答辩组秘书负责将答辩评语及成绩或二次复评评语及成绩录入系统,该项工作需在5月15日前完成。
3.主管系主任在5月20日前登录系统检查所辖全部毕业论文总评成绩的生成情况,并决定通过与否。
4.答辩完成后,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上传,此时已评意见和成绩不变。
5.在系统中操作,推荐学院优秀毕业论文(5月23日前完成)。
6.总结毕业论文工作,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主要经验、成果、完成情况、成绩分布分析、学生情况及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今后工作建议等报教务处(5月30日前完成)。
7.此次具有答辩资格但答辩或二次复评不及格者,即为不通过,今年6月不予毕业和学位授予;此类毕业论文经修改,院系领导小组通过,可安排补答辩。补答辩必须安排在今年7月上旬进行,通过者可在今年下半年再申请毕业、学位审核及证书颁授。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
录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