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8〕110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
2018届毕业实习质量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方案》(华商教〔2018〕107号)的要求,现把2018届毕业实习质量评估自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材料指南》(见附件),按照序号编排归档,用作自评并准备迎评。现有材料先行准备,后续材料逐步补充。该项工作须在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填写评估表
以专业为单位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方案》(华商教〔2018〕107号)中的《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在各二级指标后“等级评定”栏填写“A”、“B”、“C”或“D”,并在表格底部按照标准写上“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和二级学院院长签名盖印并署上日期。该表制作两份,一份随迎评材料编列,一份交教务处实践科。该项工作须在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
三、撰写自评报告
以系为单位,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的指标体系及自评表结论,撰写“自评报告”一份,对系属各专业2018届毕业实习教学工作和质量管理作客观具体描述,从自身出发,总结成功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自评报告”制作一式两份,一份随各专业迎评材料编列,一份送教务处实践科。该项工作须在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材料指
南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