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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实习质量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9 来源: 责任编辑:jwcgl

 

 

 

 

 

华商教〔2018110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

2018届毕业实习质量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方案》(华商教〔2018107号)的要求,现把2018届毕业实习质量评估自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材料指南》(见附件),按照序号编排归档,用作自评并准备迎评。现有材料先行准备,后续材料逐步补充。该项工作须在2018510日前完成。

二、填写评估表

以专业为单位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方案》(华商教〔2018107号)中的《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在各二级指标后“等级评定”栏填写“A”、“B”、“C”或“D”,并在表格底部按照标准写上“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和二级学院院长签名盖印并署上日期。该表制作两份,一份随迎评材料编列,一份交教务处实践科。该项工作须在2018510日前完成。

三、撰写自评报告

以系为单位,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的指标体系及自评表结论,撰写“自评报告”一份,对系属各专业2018届毕业实习教学工作和质量管理作客观具体描述,从自身出发,总结成功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自评报告”制作一式两份,一份随各专业迎评材料编列,一份送教务处实践科。该项工作须在2018510日前完成。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实习质量评估材料指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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