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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双语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7 来源: 责任编辑:jwcgl

 

华商教〔2017276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

           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双语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部):

为了规范双语教学管理,提高双语教学质量,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教学管理规定》(华商院〔2016〕69号)文件规定,教务处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双语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语课程的申报要求

(一)双语课程是指采用了英文教材,英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课时50%及以上为非外语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

(二)语言类课程(含专业外语课程)不列入双语教学范围。

(三)双语课程须使用英文原版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可以是中文图书。

(四)双语课程须同时有中、英文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及其他教学文件材料。

(五)双语课程考试须用英语命题,除论述题(不超过总分20%)可以用汉语答题外,其他试题要求学生用英语作答。

二、工作量计算

双语教学教师的工作量,在现有按班级人数增加计酬系数的基础上增加0.4系数,具体计算方法为:双语教学工作量=基本工作量×(1+按班级人数系数+0.4)。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首次申报双语课程的需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授课审批表》并将所申请课程的中英文教学大纲各一份、中英文教学进度表各一份、教材(封面、内容节选、版权页)复印件等材料交开课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于2017年12月22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双语课程。

(二)已申请通过的双语课程,由相同教师再开课时无需重新申请,只需向教务处、人事处报备,确定为相同课程和相同老师任课后即可认定为双语课程。相同课程若任课教师更换的需重新提出申请双语课程。申请者需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再次担任双语课程认定表》,开课单位填写意见后于2017年12月22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双语课程。

四、审核程序

届时由教学督导组主要负责,教务处协助组织首次申请双语课程的教师进行试讲考核。督导组对任课教师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教学能力等作评审。试讲后再统一由各相关部门审核。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双语课程审批表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再次担任双语课程认定表

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新版)

4.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课程教学进度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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