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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专家检查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9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

华商教〔2017〕10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印发《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专家检查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华商教〔2016〕220号)的要求,学院教务处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组织了专家抽查,目的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质量。现将专家检查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认真组织传达,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加强自查,主要为参照专家检查意见,把握标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  

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有问题的选题,并重新填写课题表;如果开题报告已撰写提交,也应一并修改,要求做到课题表、开题报告书(毕业设计任务书)、论文(设计说明书)三个主要文件上课题名称严格一致,否则成绩评定不得为优良。  

三、各单位自查整改后,根据变动对《选题汇总表》重新整理,于2016-2017学年第学期第2周内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2016-2017学年第学期,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中期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各系课题汇总表、课题表、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设计任务书)。检查中如果发现课题仍有严重问题的,学校将通报批评相关的系,并具体开列有问题的课题,责令整改。  

附件:1.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专家检查意见

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评估指标(专家前期抽查)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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