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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3 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管理员

华商教〔2017〕38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我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我处将对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  

一、检查阶段  

中期检查分为专业(院、系或教研室)自查和专家抽查两个阶段  

二、检查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系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程》(华商院〔2016〕94号)文要求以及本院、系制定的规定、工作计划开展自查工作,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总结”(附件1),检查和总结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措施及执行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文撰写情况;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实际进度与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开题报告要求的符合情况,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登记表、开题报告(设计任务书)以及论文(设计)初稿的一致性。  

(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实际指导学生的情况。  

(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的完成情况及指导教师审阅、意见反馈等情况。  

三、检查的形式及要求  

此次检查主要以教研室自查为主,各二级院、系检查为辅、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如下:  

(一)3月13日—3月17日各教研室、二级学院及系自查,于3月24日前将自查总结电子稿和纸质稿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3月20日─3月24日,教务处将聘请专家抽查(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检查的专业及学生名单另行通知。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总结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专家评估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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