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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7 来源: 责任编辑:
各教学系: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是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逐步纳入常规的教学工作中,为使此项工作规范管理,请各教学系严格按华商教[2011]66号《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的文件进行申报认定。具体通知如下:
1 、从现在起所有(包括已开课程、新开课程)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经过认定后,方能开课。
2 、每月20日之前为各教学系申报时间,全年申报月份为3月、4月、5月、9月、10月、11月。
3 、学院学术委员会每半年对申报的实验项目认定一次,每年的6月、12月。
4 、申报认定所需材料
1 )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
2 )实验项目设置方案;
3 )实验项目教学大纲

4)综合性实验项目指导书。


出处: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教务处
网址:
http://jwc.gdh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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